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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关于《教职工生育产假》落实情况咨询
写信人 樊** 写信情况 2026-01-26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您好!
  1、请问庆阳市教职工是否享受剖腹产和双胞胎15天产假,是否有相关文件。
  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根据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结日期 2026-02-12
回复内容

樊露: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

      您提出的“庆阳市教职工是否享受剖腹产和双胞胎15天产假,是否有相关文件”的问题,可咨询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