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西峰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拟评定等级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提高被监管单位自律意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按照《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南》(2013年版)要求和评定标准,经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现场审查,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现将西峰辖区255户公共场所从业单位量化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如对上述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期间出现重大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现象,欢迎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向市卫健委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确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法监科
联系电话:0934-8855018(传真)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6号(庆阳市卫生健康委)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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