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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关停全市个体诊所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年生义 发布时间:2021-10-29 17:01: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彻底阻断疫情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疫防办[2021]268号)有关要求,现就关闭全市个体诊所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29日16时起,全市范围内所有个体诊所一律暂停营业,不得接收任何病人和出售药品,所有个体诊所医务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调配,必须保证24小时待命,随时充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集中核酸采样、社区防疫等医疗保障队伍。

二、所有药店、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

三、各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核查停诊情况,对拒不停业、不配合、不执行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置;对造成疫情传播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