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委按照推荐名额、评选条件、推荐说明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拟推荐庆阳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真实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止(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934-885502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934-8855034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6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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