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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启动我省国民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责任编辑:年生义 发布时间:2023-10-07 11:23: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的实施,贯彻落实省卫健委营养健康重点工作,促进我省营养人才制度实施,打造营养人才队伍,并发挥其在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建设中的指导作用,以及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任务的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特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让学员充分掌握营养基础知识与针对公众的实际指导技能。现将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教育机构人员、民政机构人员、体育相关机构人员、食品企业从事营养技术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他机构和个人。

2、目前从事营养、食品、医药等与健康相关行业的人员。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月子会所、养老机构、亚健康调理中心、保健品生产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幼儿园、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社区相关管理人员等。

4、营养爱好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在读学生。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要求

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培训大纲分为营养学、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学、和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四个模块,理论和实践技能两部分融合,授课形式为录播和线上辅导结合的方式进行。完成课程学习后进行统一考核测试,通过考核的学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国民营养指导员考试。规定时间内可以循环学习,根据学习情况,培训基地可安排10个学时左右的串讲和辅导,以提高培训效果。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收报名,报名长期有效。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学员一周内会通过注册手机号发送学习账号,请收到学习账号后两个月内完成录播课学习。

2、报名学员可通过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页在线学习版块进行报名注册,链接为https://pht.lzu.edu.cn/,请务必按照提示填写正确相关信息。

3、费用:

(1)培训及资料费1800元/人。

(2)缴费通过注册通道提供的二维码缴费,请注明营养指导员培训费,需要开具发票者请注明发票抬头(工作单位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四、联系方式

0931-8915008 宋老师 孙老师 0931-8915635 乔老师

13893628717 李老师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