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心血站2015年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53号)精神,庆阳市中心血站,隶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开展从事无偿献血宣传、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及临床发放、机采血小板、成分制备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服务半径约150公里,年采血量约6吨。提供安全的A、B、O、AB全血、浓缩红细胞、去白红细胞悬液、冻解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手工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病毒灭活、冷沉淀等血液制品和治疗性单采、红细胞疑难配型等输血相关服务。有较好的技术力量和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管理水平和整体功能逐步提高,保证了临床用血安全。
二、内设机构
血站设有综合办公室、体检采血科、质量管理科、检验科、成分制备科、供血科等6个科室。现有采血车3辆,送血车3辆,固定式献血屋2座,移动式献血屋1座。
三、人员编制
目前核定人员编制33名,共有正式在职人员32名,其中:站长1名(副县级),副站长2名(正科1名、副科1名)。
四、2015年经费运行情况
(一)收入及支出情况
201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506.19万元,事业收入669.26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收入共计1195.45万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的1051.61万元,结余分配112.7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年初市中心血站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为11万元,接待费为1.18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9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事宜,故因公出国出境费为零。
2.截止2015年年底我单位拥有业务用车6台,其中采血车3台,送血车3台,无新购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为本年度业务用车燃油、维修、过桥过路、洗车、保险等费用。2015年度我中心积极下县宣传、动员全民无偿献血,有益健康活动,全力拓展县区采供血业务。
3.本年度我站接待零人次,故公务接待费为零。
(三)固定资产
2015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20,926,033.79元,账表与账实相符。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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