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公开及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公开及说明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情况
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是庆阳市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隶属市卫计委,为全额副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承办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各种地方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履行全市地方病防治行政管理职责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三)基本情况
市编委共核定编制7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单位现实有人数7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3人。
二、2016年度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及支出
预算收入129.5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119.53万元,项目拨款10万元;
预算支出12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
1、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计为1.88万元,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所有接待实行办公室预先审批制度,严控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2、因公出国出境费为零,无因公出国出境事宜;
3、车辆运行费本年度未安排;本年度未购置车辆;2016年按车改政策申请平台车辆。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的专项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其他收入:指省、市政府考核奖励
附件:市地病办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1、财政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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