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6月1日起,华池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三所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至此,在去年5月25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实行药品零差价的基础上,全县22个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111个村卫生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了保障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拨付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70.2万元,县卫生、财政组织专人对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库存药品进行清盘,核准药品销售基数,确定补偿标准。各医疗机构制作药品价格公示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惠民政策。目前,各医疗机构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全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疗机构不经营目录外药品,县级医疗机构目录外药品采购控制在15%以内,并且药品采购价格必须在省、市限价以内,且就低不就高。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还对159种手术、诊疗等医疗收费减免30%,并对胆囊摘除、阑尾切除等手术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从而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华池县卫生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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