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工作,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近日,庆阳市卫生计生委就国家卫计委制定出台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推动《规范》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市、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监督工作,重点要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与消毒剂、餐饮具出厂检验和包装标识等实施监督检查。重点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强调,对于不按规定处置生产用水,使用不合格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餐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要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给予处罚,在抽样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向同级食药监局通报情况、形成联合执法综合监管的格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警示广大群众予以监督举报并选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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