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卫生计生委集中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核,规范其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庆阳市卫计委三月份集中开展了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期间共受理84份申请,其中年度校验55份,换发新证15份,申请变更2份,增设诊疗科目3份,新设置医疗机构8份,登记执业1份。
为了提升工作质量,市卫计委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对申请设置和登记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对逾期未完成设置的3家机构收回设置批准书并予以作废,对机构解散和转换性质的2家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公告并注销《医疗医疗机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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