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新农合政策助力中医药发展
为鼓励和扶持中医药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我市在新农合政策的制定中给予中医药较大倾斜,发挥了中医药在患者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一是参合农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使用中医药服务费用,补偿比例在同一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起付线降低30%;二是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地产中药材和针灸、刮痧、推拿、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新农合全额补偿;三是在一般诊疗费补偿方面,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费新农合全额补偿(标准中医诊疗费6元/人次),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般中医诊疗费新农合补偿9元(标准中医诊疗费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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