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
6月28日,市卫计委召开药品采购“两票制”启动会议,要求从7月1日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两票制”。
会议由市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陆晓峰主持,会上,有关同志对“两票制”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市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白恒玺,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局长杭小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杭小平强调,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要加强对“两票制”的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三方沟通,尽快建立能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新的配送网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对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实施方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100多个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分阶段按平均涨幅10%的标准予以调整,实现腾笼换鸟。要微调门诊补偿、分级诊疗、基本药物目录和定价、门诊特殊病等政策中不合理部分,治理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行为。
白恒玺强调,要全面推进“两票制”工作进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是深化医改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县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围绕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从7月1日起全面推行“两票制”。二要总结试点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刻总结试点工作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面对、客观对待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将意见建议和各种思考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向我委反映,保证“两票制”顺利稳妥推进。三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两票制”落实到位。推行“两票制”对我市药品配送体系和机制是一项重大调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而且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各县区、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衔接,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储备药品,确保临床供应,全力推行“两票”。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系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采购流通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改革精神,认真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转变观念、顺应形势,确保“两票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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