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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责任编辑:年生义 发布时间:2019-03-26 09:01:00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是流感、肺结核、麻疹、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开学,人群集中,是传染病的高发区域,易暴发群体性疫情。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保障学生及幼儿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向各县(区)下发《关于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及时对西峰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从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疫情监测及信息报告、卫生室(保健室)设置及人员配备、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健康教育、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防控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做好协调。成立传染病防控督查领导小组,按照季节性变化研判疫情趋势,制定督查方案,部署防控措施,同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防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二是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在经常性监督检查基础上,强化传染病防控监督,重点督查寄宿制学校、职业学校、位置集中的学校及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强化预警,及时报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及信息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不同季节和传染病流行特点,督查学校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疑似病例或患者按照病种对应的时限、报告方式和程序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疫情报告。四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卫生管理及卫生保健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指导学校利用宣传媒介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师生和家长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师生及家长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
    目前督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4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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