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2701/20160422014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16-04-22 |
| 标 题: |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2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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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计委、人社厅、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甘卫发[2016]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按系统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将活动总结及附表报送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汇总后,于5月13日前报市卫计委。
市卫计委联系人:李小妮 电话:8214440
市人社局联系人:高鹏程 电话:8612368
市安监局联系人:李 华 电话:8237036
市总工会联系人:张 恒 电话:8211593
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联系人:张永君 电话:8601889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庆阳市总工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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