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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基层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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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全科医生75名(含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0名)、专科医生92名。通过基层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队伍,满足“小病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在身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需求,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培训对象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从事医疗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一定的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年龄45岁以下的临床人员。

三、培训时间
脱产培训1年。全科、专科均参加1个月的集中理论培训。全科医生临床技能训练10个月、基层实践1个月,专科医生按各自培训需求分别到相应的科室进行11个月的专业培训。
四、培训医院
75名全科医生,在市人民医院培训45名、市中医医院培训30名;92名专科医生,在市人民医院培训45名、市中医医院培训45名(1个月集中理论培训后,分配10名儿科、妇产科学员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培训)、兰州大学口腔医院培训1名、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培训1名。培训人员分配名单详见附件《全市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分配表》。
五、培训经费
项目培训班承担学员的带教费、住宿费,每天补助学员20元生活费(依据培训医院考核情况发放),学员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学员学习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六、相关要求
(一)基层技术人员培训是全市“千名医护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的一部分内容,也是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和2016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协调学员所在单位,保障学习时间,严格落实《庆阳市医护人员进修培训管理意见》,将学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其本人年终考核内容,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退出培训。
(二)学员按照《全市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分配表》分配的培训医院,持个人有效证件及《庆阳市医护人员进修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16年3月20日在相应医院报到。3月21日下午3时,在市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会议室举行开班仪式,请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分管局长参加。
(三)请各县区及时通知参训学员(相关信息请在市卫计委网站下载),按时报到培训,并于3月18日前将本县区参加开班仪式的分管局长名单报市卫计委宣传科技科。
(四)报到地点及联系人员:
1、市人民医院:
报到处:急诊楼5楼会议室
电 话:(0934)8681822
联系人:王红霞 电话:13309349598
2、市中医医院:
报到处:综合楼医务科403室
电 话:(0934)6465892
联系人:俄 茜 电话:15101880628
3、市卫计委宣传科技科:
联 系 人:李少伯
联系电话:(0934)8213441

附件:全市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分配表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