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庆阳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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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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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了做好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庆阳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根据《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甘肃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甘卫办疾控函〔2016〕94号),市卫计委制定了《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庆阳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本县区日常监测工作,制订本县区实施方案,确定监测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任务。
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质量运行体系、《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要求,针对2015年饮用水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样品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三、各县区要依照《方案》要求的监测指标、频次和上报时间等有关内容,综合考虑水源、制水工艺、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指标并重点加强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结果的总结分析与评判,及时准确地将监测结果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附件: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庆阳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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