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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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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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城乡全覆盖,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甘肃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一期:3月20日下午13:00-14:00报到,14:30-18:00、3月21日上午8:30-12:00培训;
第二期:3月21日下午13:00-14:00报到,14:30-18:00、3月22日上午8:30-12:00培训。
报到地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一楼宣传培训科
第二期:3月21日下午13:00-14:00报到,14:30-18:00、3月22日上午8:30-12:00培训。
报到地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一楼宣传培训科
培训地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第一期:环县、镇原县、华池县、正宁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拟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第二期:西峰区、庆城县、宁县、合水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拟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参加人员
第一期:环县、镇原县、华池县、正宁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拟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第二期:西峰区、庆城县、宁县、合水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拟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三、培训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规范》、《卫生监督协管相关知识及巡查内容解读》、《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许可监管范围》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采取实名制,持身份证就座,不得顶考、代考,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凡未参加培训考试者一律不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要以县(区)为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带队,组织本辖区内培训人员的报到、培训、考试等事项;
2、要以县(区)为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带队,组织本辖区内培训人员的报到、培训、考试等事项;
3、本次培训食宿在熙和金村大酒店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4、请于3月17日12时前将参会回执报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宣传培训科,联系人:解惠荣 ,联系电话:8601890。
4、请于3月17日12时前将参会回执报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宣传培训科,联系人:解惠荣 ,联系电话:8601890。
附件:庆阳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回执/uploadfile/2017/0314/20170314052153205.xls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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