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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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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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单位,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审定,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概况
经市卫计委审定,《临床用药安全检测与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等71个项目,被确定为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名称及概况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执行与管理
(一)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名称、所授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培训内容、压缩项目培训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滥发、乱授或买卖学分和学分证书。
(二)所有获准项目在举办项目培训前一周,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授课教师、课程安排、举办地点、参加人员等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技科。届时,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对项目举办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项目举办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15天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文字和声像教材)、课程安排、考试样题及学员原始答卷、总结、《2017年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见附件2)、《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3)等项目完成情况和有关资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技科审核,并由市卫计委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分。未按规定报送上述资料或报送材料不全的,不予发放学分证书。
(四)各单位办理及发放所有学分证书均不得收费。
(五)获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已获准项目的,须向市卫计委申请办理备案。
(六)已确定的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不能按期举办,主办单位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市卫计委书面报告。无故不按期执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申报所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一、项目名称与概况
经市卫计委审定,《临床用药安全检测与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等71个项目,被确定为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名称及概况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执行与管理
(一)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名称、所授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培训内容、压缩项目培训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滥发、乱授或买卖学分和学分证书。
(二)所有获准项目在举办项目培训前一周,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授课教师、课程安排、举办地点、参加人员等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技科。届时,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对项目举办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项目举办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15天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文字和声像教材)、课程安排、考试样题及学员原始答卷、总结、《2017年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见附件2)、《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3)等项目完成情况和有关资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技科审核,并由市卫计委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分。未按规定报送上述资料或报送材料不全的,不予发放学分证书。
(四)各单位办理及发放所有学分证书均不得收费。
(五)获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已获准项目的,须向市卫计委申请办理备案。
(六)已确定的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不能按期举办,主办单位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市卫计委书面报告。无故不按期执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申报所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联系人:赵嘉琪
联系电话:8855025
联系电话:8855025
附件:1、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uploadfile/2017/0317/20170317114514139.xls
2、2017年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uploadfile/2017/0317/20170317114525668.doc
3、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uploadfile/2017/0317/20170317114539975.doc
2、2017年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领取学分证汇总表/uploadfile/2017/0317/20170317114525668.doc
3、2017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uploadfile/2017/0317/20170317114539975.doc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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