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卫计系统“明查暗访 督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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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印发《庆阳市卫计系统“明查暗访
督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庆阳市卫计系统“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
庆阳市卫计系统“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17〕24号)精神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督查落实年”活动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结合我市实际,市卫计委党委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强化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确保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为加快推进健康庆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市卫计委成立“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考核奖惩等,推进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三、具体步骤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从2017年3月开始,12月完成,分部署启动、督查推动、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3月中旬)。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主体责任、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4中旬至10月)。市卫计委该项活动领导小组分派督查组,对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系统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任务落实,同时要认真组织自查,边查边改解决问题,及时反映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11月至12月)。市卫计委将结合县区年度目标管理以及委属单位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考核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重点任务
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卫计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1、健全完善党委(支部)会定期研究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从2017年起,原则上党委(支部)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人事教育科牵头,办公室、机关党支部配合)
2、督促指导委属各医疗单位按期按程序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切实把党代会和换届选举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人事教育科负责)
3、加强药品网上采购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药采办、规划信息科负责)
4、加快卫生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加强监督审计。(规划信息科负责)
(二)中央环保督导组督查我省环保工作中涉及卫生计生工作职责的任务落实。
1、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医政科负责)
2、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政策监督科、卫生应急科负责)
3、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并指导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级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定期报同级政府。(综合监督科、疾控科负责)
4、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卫生应急科负责)
5、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和环境公害病监测预警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政策监督科、疾控妇幼科负责)
(三)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关于我省“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配备医学类大学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免费医学生,大力开展基层人员进修培训工作,改善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改善优化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引导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在现有情况下有效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人事教育科牵头,宣传科技科、基层指导科、医政科、中医科配合)
(四)国家卫生计生委10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基层指导科负责)
2、在85%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医政科牵头,新农合办、基层指导科配合,我市分级诊疗制度2015年已全面实行 ,2017年重点是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将县域内患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3、公立医院改革在所有城市推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体改科负责)
4、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要继续控制在10%以下。(体改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基层指导科、新农合办配合)
5、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新农合办负责)
6、重点职业病、放射卫生、饮用水水质和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监测分别扩展至全国85%的地市、85%的乡镇和74个城市。(政策监督科、疾控妇幼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7、全面推行网上生育登记。(基层指导科负责)
8、全面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疾控妇幼科负责)
9、6月底前实现与国家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联通。(疾控妇幼科负责)
10、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2016年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新农合办负责)
(五)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1、分解落实《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庆发〔2017〕8号)。(体改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2、分解落实《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庆阳2030”规划>的通知》(庆办发〔2017〕18号)。(规划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六)2017年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卫生计生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1、推进健康扶贫,实行贫困人口大病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调整大病报销政策,提高补偿比例。(新农合办、办公室负责)
2、调整完善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提高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新农合办负责)
3、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优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体改科牵头、医政科、基层指导科、中医科、疾控妇幼科、新农合办配合)
4、加快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做好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家庭发展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配合)
5、把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疾控妇幼科、基层指导科、爱卫办负责)
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建立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目标。(体改科、新农合办负责)
7、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和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1236”脱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方案。(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七)其他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梳理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以来各级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2、2017年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3、围绕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抓好推动落实。(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抓好推动落实。(规划信息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5、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工作措施
(一)细化分解任务。委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本方案,细化具体任务落实方案,制定本科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月跟进、季督查、半年通报、全年总结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制度。责任科室每月向委“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和年底,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向委党委提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并适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实行年度考核。委党委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委机关各科室、县区和委属各单位抓落实情况作出评价,委党委对督查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2017年12月份与卫生计生目标考核一并进行。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不愿为、不真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实现在重点部位上有突破,在重点工作上见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按照“挂图作战、挂牌销号”的要求,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进督办,限期整改,以督查促进度、促落实。对严重影响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紧盯不放、重点查办、持续抓好督促整改。
(三)创新督查方式。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能,参与明查暗访工作。运用“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功能和优势,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群众关心的卫生计生热点问题督查督办。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明查暗访情况,总结经验,宣传典型。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对“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推进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凝练,重点围绕督查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向市卫计委报送1篇工作信息,市卫计委将择优刊发,并向市委、市政府、省卫计委及时反映全系统工作动态。
庆阳市卫计系统“明查暗访督查落实年”
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白恒玺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孟占东 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组长
惠得琴 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元庆 党委委员、副主任
陆晓峰 党委委员、副主任
杨晓成 市计生协会副会长
张 伟 市医改办主任
闫莲莲 调研员
姚占学 副调研员
袁选明 副调研员
成 员:朱建涛 办公室负责人
郭 玲 人事教育科科长
曹 靖 政策监督科科长
王立文 规划信息科科长
李 伟 医政科科长
巩建虎 中医科科长
刘小伟 体改科科长
郭 军 基层指导科科长
年生义 宣传科技科科长
张 寒 疾控妇幼科科长
景继胜 家庭发展科科长
赵元龙 监察室主任
李 芳 应急科科长
周媛媛 爱卫办主任
李焕萍 协会秘书长
方 彬 新农合办主任
闫敬平 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抄送:省卫计委,市督查考核局。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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