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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并做好贯彻落实的通知

来源: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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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有同等效力。市卫计委文件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后,各县区、各单位、各科室要视同正式印发的公文,第一时间办理,及时贯彻落实。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指派专人看网、盯网,确保市卫计委文件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后,本县区、本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掌握、下载打印,并按程序及时办理。
三、市卫计委文件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后,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在本县区、本单位网站转载,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四、机关各科室按照以下原则办理可以公开发布文件的挂网事宜。严格挂网文件涉密、涉及敏感内容审核;转发省卫计委网站发布的文件,下发临时性工作安排、短期工作通知类文件,原则上不再下发纸质文件;挂网文件采取“文头扫描件+正文+附件链接”格式。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