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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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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你健康”为主题,各县区、委属专业指导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宣传主题。
二、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以以下4类人群为主: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辖区内农村居民、社区居民、商业区流动人口;ƒ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0-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④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
三、宣传内容
(一)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各县区、委属专业指导机构要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电子微页(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以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和电子微页内容为基础,设计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宣传项目内容。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45项具体内容,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县区要积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采取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项目目的和意义,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要通过宣传,有针对性地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不高、依从性低的问题。
(三)宣传项目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带来的实惠,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引导全社会广泛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全面宣传服务渠道。各县区要利用不同载体全面宣传获得项目服务的渠道,向辖区群众公示免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机构名称,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通过宣传月活动,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城乡居民主动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同感和感受度。
四、任务分工
(一)各县(区)卫计行政部门
1、明确主题,举行启动仪式。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各县(区)卫计局要结合实际,明确宣传主题,均要组织举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统一部署,全员发动。随后,各医疗卫生机构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积极探索开发宣传短片、案例报道、情景剧等多种文艺形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报道,通过开放的、立体的、多角度的宣传报道。
2、精心组织,指导开展活动。在主题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卫计局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系统的宣传活动,要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宣传效果。
3、强化沟通,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卫计局要树立主动沟通意识,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传媒的互动,利用各类栏目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新媒体和各类卫生计生宣传阵地,多形式宣传项目内容,适时组织记者进行实地采访,主动向公众媒体介绍辖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宣传,争取全社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了解和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二)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举办一次集中宣传活动。7月上旬,市、县(区)专业指导机构均要组织本单位选定一个人群相对集中的广场,举行一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资料发放、展板展示等形式宣传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内容。
2、举办一次公共卫生知识大讲堂。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健康知识大讲堂,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3、滚动播放公共卫生公益广告。各县(区)卫计局要衔接电视台滚动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播放时间不少于1个月。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在本单位滚动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服务内容。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要以本次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与乡镇、村级其它社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传播工作。
1、开展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活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和乡镇街道社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资料发放、展板展示等方式对12项公卫内容进行全面宣传。
2、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结合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公共宣传团队,采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针对重点人群开展预防接种、妇幼保健、慢病防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健康咨询室作用,利用多媒体电视滚动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视频,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
4、印制宣传资料。要统一印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宣传栏,宣传画和小折页。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设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每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室均要制作刷写“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一次,体检的内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黑白腹部B超”的固定宣传标语,努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计局、委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项目宣传活动。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二)加强沟通配合,搞好互助协作。各县区卫计局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项目宣传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组的宣传活动,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关键内容,抓好重点宣传。要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突出宣传重点,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及流动人口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每次宣传均要在机构门前悬挂显著项目宣传标语,通过预防接种、体检随访、健康教育、公益活动等不同形式,使城乡居民不断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四)及时反馈进展,总结活动亮点。各县区卫计局、委属专业指导机构要将宣传月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报送。活动结束后,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于2017年8月2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市卫计委。
联系人:李璟龙
联系电话:8855026
邮 箱:564423062@qq.com

附件:2017年庆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uploadfile/2017/0713/20170713084825647.xls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