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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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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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年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落实率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率达到60%以上。
二、实施主体
在县(区)政府、卫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重点工作内容
按照“做强县级、做活乡级、做实村级”的总体部署,围绕广大居民的需求,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水平、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基层整体服务能力。
(一)提高基本医疗水平。通过提升门急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住院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能力。
1.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服务能力。重点提升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承担的门诊服务量要分别达到门诊总量的40%、50%以上。
2.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病种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2017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分级诊疗病 种达到50种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上不封顶。
3.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为辖区居民提供中医药咨询、体质辨识及健康干预服务,大力推广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
4. 加强特色科室建设。按照每个县(区)每年培育建设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的要求,统一规划,整体部署,稳步推进,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一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特色专科。
5.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成效。大力开展项目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求的执行能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筛查、随访、管理力度,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集中开展一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识。
6. 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方便居民群众就医,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大力发展签约服务、提高检验检查和药品服务能力、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改善服务环境和居民体验等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7. 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以乡村医生、公卫护士和卫生院全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完善引导居民签约服务利益导向政策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基础包签约,有序引导初级包、中级包签约,同时,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实际,完善个性化的签约服务项目,制定适合本地区居民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完善多样性的服务形式,充分利用我市“1+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满足各类签约居民的就诊需求,提高各类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签约率。
8. 完善转诊绿色通道。重点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转诊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医生为需转诊的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联系、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并履行转诊手续。完善医疗机构之间的签约机制,县级医疗机构要预留不低于20%的专家号和床位,省市级医疗机构要优先接收县级医疗机构转诊来的重大疾病患者,预留不低于30%的专家号和床位,积极向下转诊康复期患者。
9. 强化检验检查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中心,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加快实现县域内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减少资源浪费,减轻患者负担。
10.改善居民就医体验。参保(合)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入院时免交押金,出院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个人只支付自付费用部分。
11. 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有效支撑。开发建设“基于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有效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临床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载体作用。加强条块整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避免基础数据重复采集录入。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严格乡村医生从业管理,通过改革财务管理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加强基层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能力素质,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每年培训500人,利用5年时间,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轮训,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13. 规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每年开展乡村医生考试,规范乡村医生准入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培训、退出、养老和在岗待遇政策,不断提升乡村医生能力素质。
14.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专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优先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
15. 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全面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收入扣除成本后按照职工福利基金不超过业务收入结余的10%提取,事业基金按40%提取,奖励基金按50%用于工作人员奖励,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16. 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总额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通过提高执业意识,加强用药管理,完善投诉机制体制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17.强化依法执业。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建 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培育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文化意识。
18.加强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等临床用药管理。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降低抗菌药物、静脉输液使用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19.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索证和验证工作;对手术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治疗室、换药室和清创室等重点部门严格执行清理、消毒等环节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防流向社会。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纠纷防范,引导患者依法处理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五)加强基层医德医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创“优质服务窗口”为载体,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重点,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高尚医德,着力解决卫生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群众满意的目标。
20.加强服务宗旨教育。倡导“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培训,并纳入到医学培养、上岗前培训、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中,提高整个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承发扬“医者仁心”的职业操守,把“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作为基本要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养成良好的职业作风,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
2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内容、公开行为准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领导接待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
23.加强对医德医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重点对 医疗服务质量、医生开方用药、开单检查、收费价格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开展医德医风问卷调查,将调查反映问题情况与晋级和奖金挂钩。同时,采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渠道。
24.大力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将医院文化融入医德医风建设,从文化的层面抓源治本,切实纠正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向深层次发展,逐步实现个人多元化性向医院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集中统一性的转变,促进医院员工的文化融合,塑造一批爱岗敬业的医院员工,促进医院健康、协调发展。
25.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建设。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深入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健全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26.规范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上下班时间。以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下班时间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上下班时间不规范,工作时间不够等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卫计行政部门要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作为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检查指导,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津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要求,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能够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的奖惩机制,实行绩效考核,超收部分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保证基层医疗机构高效有序运行。
(三)加强督导落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人员准入、依法执业等方面的监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要以 “督查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要通报,要把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要完善考核机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计划,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为核心,完善能力提升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确保工作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以能力提升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县(区)卫计行政部门在“提升年活动”中承担主要组织责任,负责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将相关指标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动员,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质量标准,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价。
(三)要加大整改力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对照检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逐步达到标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创新改进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内部考核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参与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积极吸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多措并举提升能力,满足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四)要注重典型引领。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典型,以点带面,推广实施。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丰富计划生育、社区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内容,大力推进县乡村一体化联合发展和管理。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年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落实率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率达到60%以上。
二、实施主体
在县(区)政府、卫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重点工作内容
按照“做强县级、做活乡级、做实村级”的总体部署,围绕广大居民的需求,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水平、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基层整体服务能力。
(一)提高基本医疗水平。通过提升门急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住院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能力。
1.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服务能力。重点提升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承担的门诊服务量要分别达到门诊总量的40%、50%以上。
2.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病种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2017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分级诊疗病 种达到50种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上不封顶。
3.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为辖区居民提供中医药咨询、体质辨识及健康干预服务,大力推广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
4. 加强特色科室建设。按照每个县(区)每年培育建设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的要求,统一规划,整体部署,稳步推进,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一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特色专科。
5.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成效。大力开展项目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求的执行能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筛查、随访、管理力度,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集中开展一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识。
6. 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方便居民群众就医,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大力发展签约服务、提高检验检查和药品服务能力、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改善服务环境和居民体验等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7. 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以乡村医生、公卫护士和卫生院全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完善引导居民签约服务利益导向政策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基础包签约,有序引导初级包、中级包签约,同时,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实际,完善个性化的签约服务项目,制定适合本地区居民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完善多样性的服务形式,充分利用我市“1+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满足各类签约居民的就诊需求,提高各类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签约率。
8. 完善转诊绿色通道。重点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转诊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医生为需转诊的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联系、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并履行转诊手续。完善医疗机构之间的签约机制,县级医疗机构要预留不低于20%的专家号和床位,省市级医疗机构要优先接收县级医疗机构转诊来的重大疾病患者,预留不低于30%的专家号和床位,积极向下转诊康复期患者。
9. 强化检验检查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中心,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加快实现县域内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减少资源浪费,减轻患者负担。
10.改善居民就医体验。参保(合)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入院时免交押金,出院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个人只支付自付费用部分。
11. 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有效支撑。开发建设“基于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有效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临床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载体作用。加强条块整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避免基础数据重复采集录入。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严格乡村医生从业管理,通过改革财务管理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加强基层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能力素质,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每年培训500人,利用5年时间,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轮训,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13. 规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每年开展乡村医生考试,规范乡村医生准入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培训、退出、养老和在岗待遇政策,不断提升乡村医生能力素质。
14.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专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优先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
15. 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全面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收入扣除成本后按照职工福利基金不超过业务收入结余的10%提取,事业基金按40%提取,奖励基金按50%用于工作人员奖励,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16. 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总额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通过提高执业意识,加强用药管理,完善投诉机制体制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17.强化依法执业。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建 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培育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文化意识。
18.加强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等临床用药管理。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降低抗菌药物、静脉输液使用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19.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索证和验证工作;对手术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治疗室、换药室和清创室等重点部门严格执行清理、消毒等环节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防流向社会。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纠纷防范,引导患者依法处理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五)加强基层医德医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创“优质服务窗口”为载体,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重点,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高尚医德,着力解决卫生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群众满意的目标。
20.加强服务宗旨教育。倡导“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培训,并纳入到医学培养、上岗前培训、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中,提高整个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承发扬“医者仁心”的职业操守,把“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作为基本要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养成良好的职业作风,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
2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内容、公开行为准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领导接待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
23.加强对医德医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重点对 医疗服务质量、医生开方用药、开单检查、收费价格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开展医德医风问卷调查,将调查反映问题情况与晋级和奖金挂钩。同时,采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渠道。
24.大力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将医院文化融入医德医风建设,从文化的层面抓源治本,切实纠正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向深层次发展,逐步实现个人多元化性向医院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集中统一性的转变,促进医院员工的文化融合,塑造一批爱岗敬业的医院员工,促进医院健康、协调发展。
25.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建设。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深入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健全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26.规范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上下班时间。以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下班时间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上下班时间不规范,工作时间不够等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卫计行政部门要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作为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检查指导,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津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要求,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能够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的奖惩机制,实行绩效考核,超收部分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保证基层医疗机构高效有序运行。
(三)加强督导落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人员准入、依法执业等方面的监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要以 “督查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要通报,要把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要完善考核机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计划,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为核心,完善能力提升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确保工作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以能力提升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县(区)卫计行政部门在“提升年活动”中承担主要组织责任,负责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将相关指标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动员,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质量标准,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价。
(三)要加大整改力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对照检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逐步达到标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创新改进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内部考核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参与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积极吸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多措并举提升能力,满足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四)要注重典型引领。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典型,以点带面,推广实施。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丰富计划生育、社区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内容,大力推进县乡村一体化联合发展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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