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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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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
管理局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 ,市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17〕744号)转发你们,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由市上组织评定后,择优推荐前三名争取省级立项。请于11月23日前上报资料,逾期不候。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甘卫中医函〔2017〕77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
根据《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总体规划要求,现将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资助额度
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范围为中医临床、中药和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每项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2-3万元。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所属人员申报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研究类课题,继续纳入立项不资助范围。
(一)中医临床研究。围绕临床各科常见病疑难病,开展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
(二)中药研究。围绕甘肃道地中药材及陇药产业发展,开展中药炮制、院内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开发研究。
(三)中医文献研究。围绕伏羲、岐伯、皇甫谧、敦煌医学、武威汉简等资源,开展甘肃特色的中医古籍文献挖掘整理研究。
(四)中医经方研究。围绕《伤寒论》等中医经典著作,开展中医经方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单位、负责人和申报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甘肃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的公立机构;
2.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曾经承担过相关的研究课题,能够提供研究所需各种保障条件;
3.多单位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单位间要有明确分工合作和知识产权归属,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牵头单位是同一单位。
(二)负责人
1.实际主持和从事过中医药科研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超过57岁(含57岁)的在职人员;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负责人。
2.每人只能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2项,且未承担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在研科研课题;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外该领域发展状况。
(三)申报课题
1.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突出甘肃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能够解决中医药临床实践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具体的研究方案、科学的研究思路和可行的技术路线;
3.原则上研究时间不得超过3年。
三、申报推荐材料
(一)《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上册、下册合订胶装成一本,须附2017年3月以后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性质为科研立项;
(二)《申报书》(下册)一式七份,所填内容不得出现科研课题申报单位、主要研究人员姓名等信息;
(三)《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以上申报推荐材料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限额
(一)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填写《申报书》;
(二)课题牵头申报单位按《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论证审查《申报书》,将同意申报的课题《申报书》逐级报推荐单位审核;
(三)推荐单位审核本单位、本辖区《申报书》,统一推荐并填写《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申报书》一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属医药卫生单位可直接推荐。市级卫生计生委推荐本辖区内的申报课题。
(四)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省属医药卫生单位和各市州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推荐本单位、本辖区申报课题。附件3中未列明的省属单位,每单位限申报推荐1项。
五、推荐截止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2017年11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推荐材料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至163882393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春道
联系电话:(0931)4818632
地 址:兰州市白银路220号(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书.doc/uploadfile/2017/1113/20171113050252812.doc
2.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uploadfile/2017/1113/20171113050312593.xls
3.省属医药卫生单位和各市州推荐名额分配表.xls/uploadfile/2017/1113/20171113050326481.xls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