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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来源: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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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庆市安办发电〔2017〕49号)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卫计委决定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重点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制度建设、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后勤保障、医疗安全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对照《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进行。
三、督查方式
各单位要迅速开展自查工作,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卫计委近期将组织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确定牵头科室,组织有关科室和岗位人员,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各单位要扎实做好自查检查工作,自查工作必须在2月8日前完成,并详细填写《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有关内容,经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待市卫计委专项检查时一并收回。
附件: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uploadfile/2018/0206/20180206053517847.doc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