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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公开及说明

来源:市医鉴办 责任编辑:王立文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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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予以公开和说明,请予监督。 
一、基本情况
  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成立于2004年11月,为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卫计委,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现有干部1人,退休人员1人。
二、主要职责
我办主要职责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法院和医患双方的委托,收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并严格审查,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条例》规定办理鉴定报告书的印发、存档、汇总和上报工作;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业务的培训和咨询。
三、2016年度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及支出
预算收入12.17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12.17万元;
预算支出1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 万元;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
1、我办在职1人,三公经费为零。
2、因公出国出境费为零,无因公出国出境事宜;
3、无车辆。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的专项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其他收入:指省、市政府考核奖励


附件:市医疗事故鉴定办2016年预算公开表
1、财政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