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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西峰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拟评定等级的公示

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责任编辑:年生义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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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提高被监管单位自律意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按照《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南》(2013年版)要求和评定标准,经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现场审查,市卫计委研究决定,拟对2016年度已评定量化级别的286户公共场所从业单位进行复评,拟对今年新开办的54户公共场所从业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和等级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如对上述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期间出现重大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现象,欢迎于5个工作日内(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向市卫计委举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科室:市卫计委政策监督科
联系电话:(0934)8855018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6号(庆阳市卫计委)
邮政编码:745000
附件:1.2017拟评单位名单/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120102278.doc
2.2017年复评住宿业C级信誉度拟评定单位/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120124662.doc
3.2017年复评美容美发场所A级信誉度拟评定单/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120149386.doc
4.2017年复评住宿业A级信誉度拟评定单位/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120210383.doc
5.2017年复评沐浴场所B级信誉度拟评定单位/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120222214.doc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