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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4个村荣获全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来源:计生协:闫敬平 责任编辑:朱建涛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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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在省计生协三届五次常务理事暨工作会议上,我市宁县春荣乡宁春村等18个村、环县车道乡王西掌村等21个村、正宁县宫河镇东山头村等10个村、华池县南梁镇荔园堡村等15个村,共计64个村获得甘肃省计生协第六批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居)创建命名。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计划生育领域的具体实践。2010至2015年,中国计生协开展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5年来,我市按照普遍争创、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典型示范工作思路,在全市各县区全部部署推进。几年以来,全市有24个村(居)被国家授予“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发挥了积极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015年,省计生协部署,在对国家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行总结提高和“回头看”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和计生协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创建工作,村(居)计生协组织网络、制度、阵地、能力建设显著提高。经省、市计生协评估达到“六好”创建标准。自治示范村(居)将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