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来源:流动人口科 郭军 责任编辑 朱建涛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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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庆阳市在各县区全面启动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2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要求要达到常住人口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二是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城乡健康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三是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四是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工作场所、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和传染病监测工作。五是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将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纳入本地常住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六是开展流动人口老年人健康管理。对65岁及以上流动老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进行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健康指导。七是实行流动人口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检查发现的35岁及以上流动人口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八是加强流动人口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对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流动人口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患者信息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和危险评估,开展康复指导,提高服药依从性。九是落实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管理。对流动人口肺结核病可疑者落实推介转诊,对诊断明确的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实行随访管理。十是开展流动人口中医药健康管理。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经费不少于公共卫生经费总数的5%。十一是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将流动人口纳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强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十二是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建立包含流动人口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学校卫生服务,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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