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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将实施全省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住院护理补助政策

来源:家庭发展科 李焕萍、景继胜 责任编辑:朱建涛 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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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6〕86号)文件,决定从2016年开始,将60岁以上(含60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住院护理补助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财政局并在全市范围及时宣贯这项民生政策,切实把好事办好。
具体补助对象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再婚家庭,符合该规定,未再生育或收养的一方纳入。
具体补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在2016年及以后住院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天100元的住院护理补助,全年累计补助天数不超过30天(含30天)。今后,省上将根据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物价变动及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这项民生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扶助力度,缓解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住院无人护理、因病致贫致困等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