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班及开展业务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全省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甘卫宣传函[2018]267号)的要求,省卫计委委托省卫生计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于10月22日至24日来我市举办全市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班,并对部分县(区)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座谈会
(一)时间地点
10月22日晚7:30时,熙和金村(西峰区庆州西路2号、市政府西侧)五楼小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省卫计委领导、专家,各县(区)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副局长、健康教育所负责人。
(三)座谈内容
县(区)汇报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座谈交流健康素养监测方法措施。
二、培训工作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22日报到(报到地点熙和金村一楼大厅),23日培训,24日离会;培训地点:熙和金村五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1、市健康教育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各1人;
2、各县(区)健康教育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各1人;
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业务人员各1人;
4、省级师资及工作人员8人。
(三)培训内容
1、甘肃省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培训;
2、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方案解读;
3、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基础理论培训;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
5、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组织开展及问卷解读;
6、健康传播方法与技巧培训。
三、督导工作
(一)督导范围及内容
1、随机抽取一个县(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各1家,督导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随机抽取一个县(区),督导其第1、2季度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简单问卷调查活动开展情况。
(二)督导时间
10月24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于10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参会参训人员回执报市卫计委宣传科技科。
(二)正式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西峰城区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用回本单位报销,其他到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人:年生义 8855025 13830416062
附件:1、全市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班日程安排;
2、全市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班参会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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