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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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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08〕175号,以下简称《意见》),编制《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办法》第九条和《意见》的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二)人事任免和信息(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三)权利责任、便民服务事项信息(责任科室:卫生法制和监督科)
  (四)行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责任科室:卫生法制和监督科)
  (五)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
  (六)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七)市财政总预算、决算;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八)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九)群众医疗保障信息。(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十二)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科室:卫生法制和监督科、医政医管科)
    (十三)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检查情况。(责任科室级单位:卫生法制和监督科、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十四)医疗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五)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单位:医政医管科、委属各医疗单位)
    (十六)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责任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十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责任科室:卫生法制和监督科)。
  具体可参见《庆阳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附件1)。
  委属各单位要结合上述公开范围和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单位网站、委机关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市卫健委的受理科室: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6号,邮政编码:745000,联系电话:0934—8213009  8214464 (传真)。
    2、委属各单位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
    庆阳市人民医院:0934—8682460
    庆阳市中医医院:0934—8212344
    庆阳市妇幼保健医院:0934—8612442
    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4—8516000
    庆阳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0934—8680900
    庆阳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934—8613519
    庆阳市中心血站:0934—8218102
    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0934—822299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庆阳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市卫健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卫健委门户网站及其所属单位网站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附件:1、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
  2、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庆阳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0934-8213009
0934-8855017
2人事任免和信息人事教育科0934-8855017
3权利责任、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卫生法制和监督科0934-8855018
4行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

卫生法制和监督科

0934-8855018
5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
 
办公室
基层卫生健康科
0934-8213009
 
0934-8855024
6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规划信息科0934-8855019
7市财政总预算、决算;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规划信息科

0934-8855019
8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规划信息科

0934-8855019
9定医疗设备和办公设施招投标有关信息。

规划信息科

0934-8855019
10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规划信息科

0934-8855019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卫生法制和监督科0394-8855018
1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检查情况。

卫生法制和监督科

0931-8855018
14医疗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医政医管科0934-8855021
15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

医政医管科

0934-8855021
16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疾病预防控制科0934-8855026
1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卫生法制和监督科0934-8855018




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重点公开上述范围及事项的政府信息。
2.各公开责任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开设相关专栏,该公开目录所列公开事项与相关部门网站或专栏进行链接。
3.各公开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各负其责。

 

 
附件2:

 

庆阳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构:






 
公民姓名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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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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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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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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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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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申请。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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