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的通知》(甘卫医政便函〔2018〕1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的通知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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