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完善甘肃省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健委《关于完善甘肃省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18〕40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县区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各医疗机构做好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并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落实措施及配套制度,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的入组率和完成率,加强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和控制,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2018年底前,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覆盖率要达到100%。
原文在省卫健委网站下载。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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