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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庆阳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庆阳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2016年庆阳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抓手,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相关产业持续发展。
一、抓改革创新,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一)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认真总结“十二五”中医药工作经验及不足,按照国家及省上“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系列配套文件,分级制定市、县(区)“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联系城市和示范点职责,从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县乡一体化试点等重点工作进行突破,在市中医院和全市7所县级中医院积极稳妥推进补偿机制、监管机制、服务机制改革,加大财政补偿,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创新,为全省县级以上中医院综合体制改革积累成熟经验。市人民医院和各县区综合医院创建中西医结合医院,享受中医医院同等待遇。
(三)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设置中医股(室),确定专人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大各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和新改扩建后的美化、绿化、亮化等后续工程。各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
(四)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落实好中医药优惠政策。 继续协调落实各类医保中关于中医药报销的优惠政策,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县级医院250个病种和乡镇卫生院50个病种中西医同病同价新农合定额补偿政策。
二、抓水平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全面开展中医院等级建设持续改进活动。各县区和市中医院要巩固 “二甲”和“三甲”创建成果,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24个专业105种疾病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促进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建设。
(二)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积极申报第九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近年来列建的第六、七、八批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要按期建设完成,接受省级验收。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中期初评,并接受省级抽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制定中医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力争完成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任务。
(三)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临床薄弱科室建设。加强各级中医医院的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儿科和检验科建设,落实好县级中医医院的急诊科和重症监护室人员到省人民医院、儿科到省妇幼保健院、中医护理人员到省中医院、财务管理人员到省中医药大学分期培训工作。各县要将中医医院纳入急救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方面的作用。
(四)深入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基本指标和临床重点专科(学科)评审指标;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重症监护室中西医联合抢救率达到100%,西医临床科室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医护人员学习掌握不少于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综合医院扶持和培育一批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形成中西医结合的综合诊疗方案。
(五)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县区要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载体,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水平,县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立中医病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必须建设中医馆,村卫生所必须配备中药柜,开展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参与治疗率县、乡、村三级必须达到100%、95%、90%。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大力培训辖区内基层机构医护人员,确保医护人员至少掌握15项适宜技术,辖区群众至少掌握6项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
三、抓队伍建设,努力推动中医药科技教育工作
(一)继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组织参加甘肃中医药大学举办的脱产3年 “中医学经典”研究生班、脱产3个月的省级“西医学中医”培训班、5个月“中医学经典”培训班和省中医院举办的中医护理技术培训班;委托市中医医院举办1期不少于50人的西学中培训班,各县区举办1期不少于50人的西学中培训班。
(二)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及实践教学工作。开展第二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的过程监管,严格按方案实行动态淘汰管理,完成年度教学任务。
(三)开展名中医评选和技术比武活动。积极推荐参加第三届“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评选活动,开展第二批“中医世家”认定。举办我市中医护理、中药炮制大赛、针灸、推拿、中医正骨大赛等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比赛。
(四)实施好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和继续教育项目。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等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实施好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利用新媒体推动中医药能力建设,做好“智慧中医”软件推广培训工作。支持医务人员以县为单位建立微信群,交流分享中医学术和经验。继续做好援助甘南州夏河县工作和甘南州夏河县对口支援庆阳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藏医药专科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中医药继承创新和科研工作加强岐黄中医药文化有关的中医古籍、传统知识和诊疗技术的保护、抢救和整理,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传承工作。改善科研条件,整合中医药科研力量,加强重点病种和重点项目研究,推广运用中医药科研成果。积极争取省市中医药研究项目,积极申报立项评奖。市中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岐伯中医药研究所、中药制剂实验室和血液病实验室建设,力争有5个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通过省、市级鉴定,各县争取有1项通过鉴定。
四、抓综合推进,促进中医药各个领域协调发展
(一)落实岐黄中医药文化产业各项任务。要按照《甘肃•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和《庆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岐黄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陇东南地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落实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积极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推广药膳,开发中医药养生旅游产品,推动中医药在相关领域的综合发展。
(二)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并作为一级科室管理,提供冬病夏治、膏方、穴位按摩等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科,市妇幼保健院门诊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积极探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各级疾控机构结合慢病管理、职业病防治、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治,探索性的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探索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三)加强中医药应急和防治重大传染病能力建设。完善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工作机制。建立庆阳市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专家库。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举办中医药应急救治实战演练。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应对突发、新发传染病能力,做好应对埃博拉出血热、H7N9等重大传染病相关工作,探索建立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机制,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督导。
(四)继续开展先进和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已经正式命名的先进或示范县,要做好持续改进工作,推动中医药工作更深、更广发展。其它列建的县(区),要严格按照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建设力度,积极申请评审验收,力争全部命名。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充分发挥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品牌效应,举办全国或全省性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学术交流、养生旅游、中医师承等活动,打造岐黄故里文化品牌,大力弘扬岐黄中医药文化。支持庆城县筹办第六届全国中医药发展大会,建立岐黄文化永久论坛。各级中医医院要切实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以村级三件事(即刷写健康文化墙、开展健康沙龙、发放健康工具包)为重点,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继续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中医启蒙教育。发挥新媒体优势,建立多样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六)完成其他中医药相关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中医类别相关资格考试工作。完善中医药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监管,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认真组织“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周活动,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切实树立中医药系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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