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用低价药品议价结果确认使用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医疗单位:
2014年12月,我市代表甘肃东片开展了常用低价药品议价工作。在2015年,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省上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基本药物品种中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议价工作的通知》(甘药采发〔2015〕3号),在全省启动基本药物品种中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议价,即原价格不再执行,由各级医疗机构自行议价。鉴于我市在2014年12月的议价中已做了大量工作,并代表甘肃东片实际开展议价,议价人员组成均为各级医疗机构专家,议价结果各级普遍接受和认可,不宜再重新组织大范围的议价。2015年10月,我们以市卫计委文件要求市、县、乡各级医疗机构对原议价成交的2673个药品及其增补不同包装数量或包材的药品,重新进行复核调研,对当时议定的价格,认真对照社会零售价及既往采购价,正式上报“确认”和“重议” 两种意见。
一、征求意见结果
常用低价药品总计2673个药品3013个品规,市直3个单位和8县区共11个单元上报了是否需要对采购价格进行重议的意见,经统计,1个单元要求重议的共668个品规,2个单元要求重议的共139个品规,3个单元要求重议的共41个品规,4个单元要求重议的共2个品规,5个单元要求重议的共2个品规。
二、价格使用意见
鉴于绝大多数药品无重议论意见,市卫计委决定,我市继续执行2014年12月的议价结果,不再重新议价。同时对个别当时议价未中标、现在需要重新进入议价的药品,由企业与医疗机构对接后,共同申请,按规定权限上报县(区)、市卫计委审查同意后,报省卫计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修订增补。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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