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 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总工会,委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医药法》,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中医药法》学习和普及,为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诊疗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医疗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市卫计委、总工会决定共同组织举办全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竞赛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庆阳市<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 庆阳市总工会
2017年5月17日
庆阳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市、县区逐级开展《中医药法》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激励全市卫生计生服务战线工作人员熟悉法律知识、钻研中医药业务,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全面落实“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展现卫生计生服务系统遵法用法、勤奋学习、技术精湛、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打造一支优良的中医药服务队伍。
二、组织机构
全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竞赛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总工会主办,市中医医院、市卫计委系统工会协办。
竞赛成立组委会(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专家组、监察组(见附件2)。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解决重大相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宣传报道工作;专家组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竞赛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竞赛规则如有重大调整须经组委会讨论通过,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竞赛内容
《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包括《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等医疗质量提升年核心内容。
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2、庆阳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参赛范围与人员要求
(一)参赛范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以市、县区为单位组队,各县区代表队由领队1名和参赛队员3名组成(至少1名乡镇(社区)级),各县区由卫计局分管中医药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领队。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综合执法局、妇计中心、中心血站和市第二人民医院以单位组队,参加市级初赛后,前两名参加市级决赛,由分管领导担任领队。
(二)参赛人员要求
目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的、人事部门认可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至少在现机构工作3年以上。
五、竞赛形式
县区竞赛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每个县区选拔出3名选手参加市级决赛;市级初赛、决赛均由市卫计委中医科、政策监督科组织。竞赛分综合笔试、知识竞答二个部分。
(一)综合笔试
每个队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综合笔试,时间为60分钟。
(二)知识竞答
每个参赛队3名队员同时参加,叫号逐人进行,竞答时间约120分钟。
六、竞赛命题
县区命题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级命题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组委会办公室会同专家组完成,监督组负责监督,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
七、竞赛计分
(一)成绩计分
竞赛个人总成绩为综合笔试占50%,知识竞答占50%。团体总成绩为综合笔试占40%、知识竞答占40%、组织工作考评占20%(见附件3),市级参赛队组织工作取县区均值。
(二)成绩并列时优先规则
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综合笔试、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
八、奖项设置
(一)市级决赛个人奖
根据《庆阳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对决赛项目总成绩排在前1-2名的个人,授予“庆阳市技术能手”称号,3-10名的个人授予“庆阳市技术标兵”称号,并分别予以奖励。
(二)市级决赛团体奖
10个代表队总成绩排在前1-3名的团体,分别予以奖励。
(三)优秀组织奖
对领导重视,并根据活动要求,逐级选拔推荐的选手在竞赛中展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比赛效果显著的,授予优秀组织奖。
九、竞赛要求
(一)各县区卫计局要会同县区总工会联合制定本县区竞赛方案,成立竞赛组织机构,确保竞赛顺利实施。各县区6月20日将竞赛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和参加市级决赛人员名单上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中医药法》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促进学习,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掀起一股学法、知法、用法高潮,提高辖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扎实落实医疗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对未开展竞赛直接组队参加市级比赛的,取消县区组织工作考评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县区要综合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注意收集整理竞赛活动中的信息、图片和照片,以简报的形式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参赛组织单位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参赛队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内容自行准备复习资料和赛前强化练习,市竞赛组委会不再统一购买复习资料和组织赛前练习。
(六)市级初、决赛初步定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七)决赛时各参赛队服装统一,白色上衣,深蓝色裤子。
八、联系方式
市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
联 系 人:巩建虎 曹 靖
联系电话:0934-8855022 0934-8855018
Email:119563383@qq.com
市总工会
联 系 人:权明敏
联系电话:0934-8224549
市级竞赛组委会监督组
联 系 人:赵元龙
联系电话:0934-8855028
附件:1.全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竞赛组委会人员名单/uploadfile/2017/0517/20170517120056913.docx
2.全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办公室、监察组名单/uploadfile/2017/0517/20170517120111453.docx
3.全市学习《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县区组织工作考评细则/uploadfile/2017/0517/2017051712013213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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