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甘卫办食品函〔2017〕297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不断探索创新卫生计生食品安全工作形式,积极争取开展示范点创建。
国家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原文请在市卫计委网站下载。
附件:卫生计生基层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指南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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