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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健康扶贫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核查关注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动态调整健康扶贫系统信息,做到应进则进,应治尽治。
二、核查疾病范围
1、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的93种疾病;
2、省级增加的25种疾病;
3、上述病种以外,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其他疾病。
疾病名称依医疗机构诊断为准,未住院、花费小、不致贫的常见病,不在核查之内。
三、核查时限方法
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核查比对工作,更新管理台账,数据信息同步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省市扶贫大数据平台。
(一)确保精准识别
组织乡村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全面核查2013以来所有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口)健康状况和治疗情况,填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核查登记表》。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贫困人口,协调扶贫部门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或回退到未脱贫状态。
1、患大病未治愈或患长期慢性疾病治疗费用大;
2、因病部分或全部失去劳动能力;
3、家庭收入虽达到贫困线标准以上,但因病借贷超过5万元;
4、已脱贫,但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疾病。
(二)规范信息管理
1、分类录入人员信息。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信息分别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相应模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数据库正在完善)。将非建档立卡人口中,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造成较大家庭开支的重点关注人口信息,录入省级大数据平台(数据库正在完善)。
2、加强数据台账管理。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行业重点关注人群核查登记表,以及贫困人口健康体检、签约服务、大病救治档案要分门别类,区别保存。同时,开展行业大数据分析,统计复核年度县域内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占贫困人口比例等重点数据,监测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四、核查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调查工作为开展分批分类救治、精准落实措施、定位查找问题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各县(区)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系统安排,督促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指导培训,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入户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同时,在入户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医疗保障特惠政策知晓率。
(二)严格审核把关。本次调查涉及指标多,采集信息量大,时间短、任务重,要严格落实数据审核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数据经得起问、经得起看、经得起查,坚决禁止做表面文章不入户,擅自修改档案资料弄虚作假,以致核查工作走过场,造成信息录入不真实、台账资料不完整、数据逻辑不合理等问题。
(三)加强部门衔接。要建立因病致贫返贫人口信息动态核查调整机制,完善部门数据比对交换机制,对重点扶贫对象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保障。对核查符合条件的患病人口,建议扶贫部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对未达到“医疗保障”脱贫要求的,建议回退到贫困状态。对患有大病且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非贫困人口,向扶贫部门提交名单、患病情况及建议。对因伤、因病致残,不属于重大疾病、慢病管理的人口,向残联及时反馈信息,建议残联纳入管理。

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核查登记表
/uploadfile/2017/0714/20170714053455908.doc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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