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的责任,狠抓车辆、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车辆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进行专项培训演练,预防和杜绝各类车辆、交通违法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各单位要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车辆、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二、大力开展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车辆、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章,在单位内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布置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大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以驾驶员为重点,以严禁酒后驾驶、带故障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员和闯信号灯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警示活动,并组织开展预防制止、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基本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法制意识。
三、 积极开展车辆交通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
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特点,加强对急救车、卫生执法、公务车辆、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等各类车辆的管理,健全车辆维修、保养、检查、派车、车辆安全教育等一系列车辆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急救车辆的管理,确保急救车辆状态良好。要严格落实车辆年审、保险手续,要建立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安全行驶台帐,建立车辆定期保养台帐,严格驾驶员出车前的例行检查保养制度和台帐,建立科学周全的救援预案。要定期不定期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
各县区各单位近期要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委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车辆、交通管理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有关车辆、交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维修保养记录、紧急预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严禁“带病上路”,坚决堵塞漏洞。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尽职尽责、履行职责、认真巡查,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妥善处置。
五、加大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奖惩和责任追究
各县区各单位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秀的责任人和员工,要加大表彰力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的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