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健康一体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请各县(区)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并向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上报验收报告,我委将根据情况随机抽取部分县区进行复核。 附件:1.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全省健康一体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www.gsws.gov.cn/single/11118/72247.html 2.庆阳市卫计委健康一体机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uploadfile/2017/1127/20171127115137719.docx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