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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计生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卫生计生系统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强化冬春季节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从11月27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遵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采取夯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基础与抓牢火灾防控管理相结合,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提高火灾防范基础
   1.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卫计委、各县(区)卫计局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内容一并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工作投入力度,逐项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形成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单位主要领导要1季度检查1次,分管领导及责任业务科室(后勤、总务)要1月检查1次,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台账清楚,消除火灾隐患及时。
    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科室、病区等为消防安全管理基本单位,将单位内部所有场所纳入监管视线,明确划分每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建成“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要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加强督促整改,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各项措施。
    3.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联防工作。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利用好辖区消防联防平台,建立配合参与区域联防的工作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积极配合参与辖区消防联防活动,包括定期参加联席会议、交叉检查、联合演练等,不断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村卫生室和个体门诊除外)要按照辖区消防支队(大队)的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实体化运行。要在完善物防的基础上配齐专(兼)职消防队员,确保每班次不少于3名人员在岗在位。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和实战演练,熟悉单位灭火应急预案,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配备人员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确保小火不成大火、小情不酿成大灾。春节前,全市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微型消防站灭火实战能力。
    (二)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总结运用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机制,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基础设施专项检查整治。重点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无故障或损坏;灭火器材有无过期、缺失,消防栓是否缺少配件或无水、水压不够等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情况,疏散指示标志有无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及疏散门开启方向有无错误;应急照明灯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有无损坏。
    2.开展危化品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整治。重点看危险化学品是否有专人负责看管和专门的存放地点;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给氧、配电房等重点岗位是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程序清楚、运作正常、用具齐备。供氧管道、锅炉、电梯、电路电线、供用电设备是否按时检查,是否正常运行,操作人员有无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超负荷运转;微波炉、电热毯、电灯、电脑等设备是否及时关闭电源等。
    3.开展单位内部重点场所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是加强单位宿舍、出租房、地下室的消防安全整治,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存放汽油、烟花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擅自改动电源、线路、挪用消防安全器材。
    4.开展高层建筑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整治。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一律不得施工,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全面开展媒体宣传。针对冬春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微信、单位网站、公众号、广播等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以案为鉴,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专项开展提示性宣传。针对冬春季火灾特点,借助门户网站、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发布安全提示,开展常态化提示性宣传;逢重大节日和火险指数较高时要提高宣传频次,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
    3.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按照市卫计委《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的通知》(庆卫函〔2017〕283号)要求,大力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四)强化灭火救援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针对季节性特点开展实战练兵,不断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冬春季火灾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单位实际和内部布局,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完善人员疏散、转移方案。各单位尤其是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明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程序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事项,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要积极联系省卫计委指定的政安消防开展宣传,进行预案编修和演练技术指导,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局部演练、联合演练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年底前在重点区域至少实地演练一次,使干部职工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悉疏散通道,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切实提高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序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切实强化卫生应急值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对瞒报、漏报、迟报和因不及时救援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0日)。推动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10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7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冬春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量大幅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火灾风险激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形势,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三)严格督导。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组织开展以随机抽查、暗访为主的专项督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实行挂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通报批评,约谈单位负责人。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召开一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适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市卫计委;2017年12月起每月23日前以简报形式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3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工作总结。上述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李芳  李国堂  
    电话:8855029  
    邮箱:502865284@qq.com;87433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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