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原卫生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甘肃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传染病患者的诊断、采样、送检、登记、报告等工作,储备必要的救治药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检测工作,为传染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传染病监测机构加强传染病疫情预警预测工作,在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重点地区和人群中开展主动监测。同时要结合近期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庆阳市麻风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卫疾妇发〔2017〕522号),及时采取查漏补种等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类疫苗接种率,避免疫苗可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另外,邻近我市的陕西省咸阳市和甘肃省部分地区出现了流行性出血热、鼠疫疫情,各地要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三、规范医疗救治,不断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
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数据,有针对地做好预警与救治准备,调整相应的救治措施。要加大对危重病人救治和医务人员(重点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提高传染病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各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门诊工作,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四、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做好风险沟通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所、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视等新闻媒体等,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有效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群防群控。各监测机构要充分利用哨点监测数据和检测技术优势,加强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合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开展重大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大众恐慌和谣言传播,争取新闻宣传主动权,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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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uploadfile/2017/1226/20171226111647292.doc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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