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报备的通知

三、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5年-2017年配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四、 有关要求
1、各医疗机构负责尽快通知本院的相关配送企业;
2、逾期不报备的企业,视为放弃配送权,在下一步备案采购、集中带量采购中不纳入配送范围。
电话:8855023
附件:2015年-2017年配送情况统计表/uploadfile/2017/1229/20171229033721309.xlsx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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