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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和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
安全生产消防和综治维稳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和综治维稳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综合维稳工作要求,从源头入手,注重防范,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管理,确保全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积极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平稳持续发展。
一、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领导和主体责任。各县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配合抓,分管领导、专门机构具体抓。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例检制度,实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等“五到位”。实行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到位。
  (二)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坚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过程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安全生产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干部监督等重点工作之中,做好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和评估,适时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和权威,履行监管职责。在汛期、节假日、节会及重大活动等安全生产特护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结果等“五明确”,做到台账清楚、记录及时、跟踪到位,形成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闭环式管理机制。
  (四)强化特种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高压氧舱、锅炉、电梯、配电室及水、电、气等特种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掌握各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状况,坚决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五)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审核施工队伍的技术资质和安全资质,禁止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有建设工程的单位要与施工单位成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派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无人负责和违章指挥、操作的违法行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力度,尤其要把技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新、改造和检测、维护作为资金投入的重点。主动邀请安监、消防、电力、供气等主管部门对安全管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充实行政值班和一线值班力量,加强应急演练,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职业病防治放射源的监测和管理。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和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企业数据库和有毒有害企业职业卫生台帐。严格放射源许可,做好许可后的监管工作,督促放射工作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和作业人员健康。
  (九)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七进”( 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充分利用多种载体、渠道和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重点抓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对单位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搞好对新员工、临聘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等,不断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格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抓好车辆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的学习,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违章驾驶行为。
二、消防工作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县区本单位消防工作规定,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学习宣传《消防法》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利用宣传橱窗、内部网站、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年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宣传,使单位干部职工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组织对重点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保卫干部、专职消防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抵御火灾的能力,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集中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重点是门急诊、病房、手术室、综合办公区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对遗留和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杜绝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和消防部门报告。
  (四)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和发展专业队、义务队、志愿队等消防队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装备和器材,积极开展灭火救灾应急演练。
  (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按预案迅速组织施救。同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和消防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开展紧急医疗救援。组织调度单位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伤员实施紧急救助。
  (七)扎实推进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公安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订的消防管理标准,并将消防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
  (八)健全消防工作台帐。认真整理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培训教育情况、有关文件和要求等材料,要及时归档。
三、综治维稳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单位党委(支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配合抓、专门班子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单位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单位党委(支部)主要领导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重点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状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单位党委(支部)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4次,并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综治、维稳工作奖惩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精神,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建设,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内部巡查守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完善警医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现场处置能力。
  (三)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三好”: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一满意”:群众满意)活动,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惠民措施,加强行风建设。
  (四)完善化解医患纠纷机制,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大力推行“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三调”,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开展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的覆盖面。对有暴力倾向和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社会秩序的医疗纠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矛盾激化。
  (五)全面排查隐患。每月组织对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信访处置、综合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排查,积极防范,做到隐患零容忍。加强职工食堂、病员食堂的卫生环境检测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六)有效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方案预案,做好卫生应急人员、队伍、技术、物资、设备等方面的储备。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落实强化本单位反恐防范措施,做好涉恐情报搜集研判、关注群体摸排管控、反恐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暴恐事件发生。
  (七)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办法,凡重大卫生计生改革、重大公共卫生计生政策、重大疾病干预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都要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努力提高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八)做好信访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大事来抓,要亲自批阅重要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的诉求。创新信访工作思路,全面排查信访积案,健全领导包案制,认真调查研究,拿出解决办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高度重视解决医疗纠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突出上访问题,确保不发生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委属各单位应积极处理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本单位本部门。
  (九)做好联系点工作。积极做好市综治委安排的联系点工作,切实履行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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