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促进全市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有效提高,不断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切实做好庆阳市“千名医护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市卫计委决定2018年4月上旬起举办“全市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庆阳市2018年千名医护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计划培训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14名(分3期培训,每期138名)。通过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队伍,满足“小病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在身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需求,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公共卫生业务副院长、公卫专干,全科医生,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临聘人员不纳入培训范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选派1名人员进行培训,其中:西峰区11名,庆城县21名,环县21名,华池县20名,合水县12名,正宁县11名,宁县23名,镇原县19名,共138名。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4月9日至5月13日,在陇东学院集中理论培训35天。
四、培训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五、培训经费
项目培训班承担学员的带教费、住宿费,培训期间补助学员生活费600元(依据培训院校考核情况发放),学员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学员学习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六、相关要求
(一)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是全市“千名医护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的一部分内容,也是2018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协调学员所在单位,保障学习时间,严格落实《庆阳市医护人员进修培训管理意见》,将学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其年终考核内容,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退出培训。
(二)4月9日,学员持个人有效证件及《庆阳市医护人员进修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在陇东学院外语楼104室报到。4月10日上午9时,在陇东学院能源楼417室举行开班仪式,请各县区卫计局相关业务股长参加。
(三)请于4月4日前将本县区参训人员名单和参加开班仪式的业务股长名单报市卫计委宣传科技科。
陇东学院联系人:田兴旺 电话:18993431906
市卫计委联系人:年生义 电话:13830416062
电子邮箱:372395771@qq.com
附件:全市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回执单。/uploadfile/2018/0330/20180330084814543.doc
庆阳市医护人员进修培训申请表/uploadfile/2018/0330/20180330084833611.doc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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