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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直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将市直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度部门收支决算予以公开和说明,请予监督。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阳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共有10个单位,包含市卫计委机关(政府部门)和9个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分别为:庆阳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庆阳市中医医院(事业单位)、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事业单位)、庆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庆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参公事业)、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庆阳市中心血站(事业单位)、庆阳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参公事业)、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政策和行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防治、公立医院改革、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利益导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健康教育、信息化建设、患者权益维护等工作。

2、庆阳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7月,隶属于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行政事业性差额补助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于一体、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负责全市七县一区及周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急救和预防保健等工作,同时承担着省、市重要活动及突发事件主力医疗队的重任。

3、庆阳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79年,在原解放军林建二师职工医院和原庆阳地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基础上正式建院。现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目前已建设成为甘肃省内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中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服务项目最多的中医医院。

4、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创建于1991年,属行政事业性差额补助单位。是一所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工伤事故鉴定、慢性病鉴定及司法鉴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是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理疗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

5、庆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87年,承担着对全市8县(区)妇幼保健站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指导,面向全市开展临床医疗和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一是项目管理。承担着“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增补叶酸预防神经性缺陷”、 “预防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住院分娩补助”等10个项目管理。二是基层指导。对8县区妇幼站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每年对3万多名孕产妇系统管理、9万多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和指导,指导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查治。三是院内保健。开展妇女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城区幼儿园体检、疾病筛查、听力、视力筛查、脑瘫康复等。四临床诊疗。开展以妇女病为主的及常见病门诊、住院治疗等业务。

6、庆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交付的社会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执法任务,负责对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计划生育实施监督;对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血液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实施卫生监督;实施预防性卫生审查,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选址、设计的卫生学审查及竣工验收,并对现场实施卫生监督,负责有关卫生许可证、培训合格证等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适应于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市级卫生处罚决定的执行;对全市重大的、跨区域性的职业中毒、血液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稽查与监督。承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交付的其它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任务。

7、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8、庆阳市中心血站。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开展从事无偿献血宣传、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及临床发放、机采血小板、成分制备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服务半径约150公里,年采血量约6吨。提供安全的A、B、O、AB全血、浓缩红细胞、去白红细胞悬液、冻解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手工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病毒灭活、冷沉淀等血液制品和治疗性单采、红细胞疑难配型等输血相关服务。有较好的技术力量和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管理水平和整体功能逐步提高,保证了临床用血安全。

9、庆阳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承办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各种地方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履行全市地方病防治行政管理职责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10、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法院和医患双方的委托,收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并严格审查,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条例》规定办理鉴定报告书的印发、存档、汇总和上报工作;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业务的培训和咨询。

(二)科室设置及人员编制

详见分单位公开公示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381.66万元,支出总计131058.8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236.37万元、增长25.18%,支出增加25898.51万元、增长24.63%,主要原因: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2018年度决算汇总反映,故收支均有所增长。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38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45.24万元,占18.43%;上级补助收入105万元,占0.078%;事业收入110260.26万元,占81.4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7.05万元,占0.005%;其他收入64.11万元,占0.047%。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10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00.12万元,占92.86%;项目支出9358.72万元,占7.1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44.77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5万元,增长59.22%。主要原因: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年末结转和结余973.59万元,在2018年度决算汇总反映,故年末结转和结余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94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837.42万余,增加4107.82万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长,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较年初预算增加7129.83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长,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11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415.39万元,增加4702.36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为加快专项经费支出进度,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4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21.1万元,增加39.14万元,主要原因为追加市人民医院(陇东医疗中心)改建扩建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5.92万元,占5.59%,较年初预算数174.4万元,增加136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工资普调,丧葬抚恤费及预算科目归类调整等造成;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09.19万元,占93.84%,较年初预算数17619.91,增加6889.28万元,主要原因为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科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成熟造成。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3万元,占0.009%。

其他支出9.97万元,占0.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6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8.6万元, 较上年9085.09万元,增加234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公用经费5332.67万元,较上年5403.89万元,减少7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划转为我部门委属单位管理,我部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受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安排出国访问交流慰问。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4.13万元,主要是用于:省卫计委安排主要领导赴马达加斯加慰问学习交流。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26万元。

公务接待费6.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及省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业务减少。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3辆;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541人,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8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2.67万元,比 2017年决算数5403.89万元,减少71.22万元,降低1.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工作人员划转市医保局工作,省级实拨资金减少,业务范围缩小以及加强机关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1.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37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4台(套)。

三、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10月8日

庆阳市直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庆阳市直 卫生计生 系统 年度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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