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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年生义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张学儒、贾宏浩、马银萍、王百会、刘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医疗乱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市医保局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医疗乱象整治是规范医疗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我委一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们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要求,持续开展了医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年,结合您的建议,按照行业工作安排,我们继续推进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目前工作进展良好。

一是认真做好整治活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打击医疗行为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 “术中加价”等严重危害患者健康权益的行为发生,庆阳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19〕125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对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召开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约谈会议,会议上,各民营医疗机构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召开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乱象整治推进会议,会议同时下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庆阳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庆卫发〔2019〕134号)。

二是全面启动医疗乱象整治大排查行动。2019年7月1日起,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直单位相关学科4名专家,组成督查组,对西峰城区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督查,重点针对夸大患者病情、虚增诊疗项目、肆意加价收费、篡改医疗数据、超范围执业、非专业人员开展医疗技术服务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了县区医疗机构医疗乱象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及卫生监督部门也同步启动了医疗乱象整治排查工作。

三是开展医疗综合监管风暴行动。在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8月份启动了全市医疗综合监管风暴行动。由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县网信、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医疗保障部门共同参与,各职能部门调配2-4名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8月19日开始,通过现场查看、与患者交流、抽取病历、核查医疗数据及机构人员资质等方式,以省上下达的5个方面工作任务为重点,结合以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全市民营医院再次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四是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依据国家和省卫健委关于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基础上,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庆阳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暨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庆卫发〔2019〕25号),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暨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专项活动。整治内容包括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严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整顿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等六大项工作。通过集中整治,集中解决在工作作风、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是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全市医疗乱象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426家,督查范围达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数的73%。共查处违法违规问题236起,对184家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人,罚款165户次,共处罚金79.65万元。医疗综合监管风暴行动共检查民营医院23户,公立医院2户,责令整改28户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问题)19起,其中警告19起,实施行政处罚5起,罚款1.74万元,查处医保方面违规问题10起,核减医保资金3.18万元,拟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起。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是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以十大专项治理为契机,严肃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服务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药机构的内部管理、结算办理流程和诊疗服务行为。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适时对各县区自查整改开展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发现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力,虚以应付、轻描淡写,没有突出治理效果的,进行约谈,并在全市通报。县区对于省、市医保局安排第三方检查后反馈的结果,依据违法违规情节,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分类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建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相关资料台账和案件台账,规范案件档案台帐管理,根据台账内容,整理、统计、归类问题性质,分析形成原因,明确工作方向,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七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今年5月份,市医保局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动员各界力量广泛开展社会监督,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基金安全。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使两定机构和参保对象都能知晓骗保情形,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调动举报欺诈骗保的积极性,在政务大厅设立举报台和举报电话,指定专人主动提供举报受理服务,及时查处举报线索,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最高3万元的奖励。同时严格执行协议管理,不打折扣,违反协议该暂停的暂停、该解除的解除,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巩固前阶段的乱象整治行动成果,在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了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整治医疗机构乱点乱象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提案,并欢迎继续关心支持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 建议 答复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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