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出取消不向民营医院转诊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葛胜利委员:
您在2023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D215号“关于取消不向民营医院转诊的提案”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国家医改五项制度之一,是合理有效配置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2015年原市卫计委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8月,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分级诊疗试点市。近年来,我们以加强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医联体、重点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医疗服务为抓手,持续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一、关于除一些特定的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的疾病外,本着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向县区二级医院和民营医院转诊,取消乡镇社区不向民营医院转诊的规定,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患者为转诊多跑路的问题
自2015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庆阳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庆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分级诊疗县级医疗机构新增病种目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病种和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将“合理分流住院病人,高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基本医保工作重点,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杠杆,以政策导向为引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以及分级诊疗患者内生动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没有作出:乡镇社区不向民营医院转诊的规定。
二、关于建立医师社会所有制,放宽对高层次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的准入,鼓励医院的医务人员下基层和民营医院合法行医,多点执业
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原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我市在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工作中要求,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需经主执业机构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备案即可。关于建立医师社会所有制,这是国家层面考虑的问题。
三、关于医改要进一步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方向,真正强化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作用和职能,真正让群众愿意、放心到基层就医看病,真正让双向转诊畅通起来
这条具体建议在持续推进落实。我市医改工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方向,全面落实双向转诊,通过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专科联盟建设、省内外对口帮扶工作,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度,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强化医保杠杆作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总体设计,按照保基本、守底线、可持续的原则,考虑便民惠民导向,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截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54.5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个百分点。
四、关于要畅通医院间双向转诊、可开展医疗资源整合,实行一体化管理,充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双向转诊提供支持,初步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网络。
这条具体建议在持续推进。通过加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联盟、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县域医学中心、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方式,为基层患者提供省市级医疗机构同质化服务。通过组团式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城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等方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齐基层短板,夯实基层网底医疗基础,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对基层医疗机构技术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分级诊疗制度的资源配置、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医保支付杠杆等重点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卫生健康育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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