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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市政协委员D2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永亮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王慧委员:

您在2022年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D204号关于“提高适龄青年婚育意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市育龄妇女人数、出生人数及出生率呈逐年减少趋势(2020年育龄妇女51.57万人,出生人数2.1万人,出生率5.74‰;2021年育龄妇女53.94万人,出生人数1.73万人,出生率4.3‰;2022年育龄妇女49.31,出生人数1.55万人,出生率3.11‰)。

二、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市大部分年轻人外出求学后落户外地、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年轻人流动性较大,加之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生育观念转变,养育教育的各项成本都在加大,导致年轻人结婚意愿、生育意愿也在逐步下降,整体婚育妇女和人口出生逐年减少。

三、工作情况

面对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减少,人口逐年下降的情况,我委深入贯彻新形势下人口工作决策部署,紧盯政策落实,优化生育措施,促进托育发展,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养育、教育、保育,逐步破解“不愿生”、“不敢生”等困局。一是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生育制约措施。第一时间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晋升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加强政策衔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落实生活补助和精神慰藉。改进工作流程。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取消再生育审批,完善生育咨询指导,2021年底全面实现生育登记网上通办,建立一站式生育登记,实现了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在线办理。二是“三育”成本逐步减低。在生育上:落实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依法保障育儿家庭假期合法权益。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将参保居民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生育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全面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将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维护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在养育上:全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建立“托幼一体化”服务发展模式,支持学前教育机构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招收2—3岁婴幼儿。在教育上: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落实“双减”工作,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三是托育服务初见成效。统筹谋划布局。出台了《庆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养老托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8个方面24项具体内容,建立了7项保障机制,养老托育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多方引导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拓展协调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全市各大商场、高铁站等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38个,为照护婴幼儿创造了便利条件。西峰区积极筹建1家示范性普惠托育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市级示范点。政府强力支持。制定了《庆阳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从土地、规划审批、人才、卫生、消防等方面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发挥庆阳巾帼家政、好阿姨等培训机构在家政服务业的带动作用,2022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育婴师254名、保育员200名、保健按摩师72名、家政服务1388名,为普惠托育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部门协调监管。广泛宣传各类托育机构设置规范和标准,部门认真履职,加强注册登记和信息共享,目前,可提供托育服务机构19家,备案的7家,可提供托位数864个。四是优生优育水平逐步提升。妇幼网络基本健全。2022年,市妇幼保健院、庆城县妇幼保健院实施了整体搬迁,华池县、宁县妇幼保健院基本完成新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看病就医条件得到改善。全市建成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8个,实现了市、县域全覆盖,成立了市级新生儿重症监护质控中心,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母婴安全质控督导,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生命健康。妇幼保健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扩大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按照国家对0~6岁儿童和孕前产妇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妇幼儿童保健服务,2022年全市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92.06%,产后访视率为95.42%,系统管理率为92.1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74%,新生儿访视率为96.34%,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3.93%,综合业务能力持续提升。出生缺陷防治逐步规范。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基本救治和康复救助。

近期,我委以省上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基本遵循,结合我市实际,考量政策操作性和三孩生育的惠民性,牵头起草了《庆阳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审议稿),正在按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正式印发后,将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和强化组织实施等六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切实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关于 市政协委员 D204 号提案的答复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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